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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杭州市财政局举办业务知识培训 安博尔主讲信用担保核算办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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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年11月29日,杭州市财政局在新世纪大酒店举办“金融业务财务管理、连锁企业经营业务知识培训班”。杭州市财政局企财二处处长刘炎主持培训班,杭州地区各县(市)、区财政局企财科科长参加了培训班。安博尔公司应邀作《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》专题讲解。
担保机构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,是与担保机构控制防范风险,实现持续发展关系密切的工作,由于处在探索发展中的诸多原因,长期以来,我国没有建立国家统一的担保机构会计核算办法,各担保机构制定的核算办法差别较大,造成会计信息的不可比,不能准确反映担保业的整体状况,十分不利于担保业的风险控制和持续发展。无论从政府监管、银行合作还是担保机构自身管理的需要都需要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《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》。为此,财政部从规范担保业的会计核算,真实、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、控制担保风险出发,总结了我国担保机构会计核算的成功经验,充分考虑了我国担保业的特点,在《金融企业会计制度》的基础上,适时制定了《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》。《办法》的颁布和实施,对担保行业的规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。 1、《办法》定位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框架下,充分反映了担保业务的金融特点,这对引导人们运用现代金融理论,特别是衍生金融理论去认识担保业务规律、研究控制担保风险的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 2、《办法》充分反映了担保业务在风险控制环节的衍生金融特点,明确、详细地规定了保证金的存入、存出业务,对认识担保机构保证金性质,规范担保机构保证金的存入、存出业务意义十分重要。 3、《办法》充分反映了担保业务的高风险特点,体现了“风险成本是担保机构的主要成本”规律性,详细地规定了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金制度,包括担保赔偿准备、未到期责任准备、一般风险准备、各种应收款的坏账准备、各类资产的减值准备等。 4、《办法》遵循国际惯例,充分体现信用担保的准公共产品特点,在担保风险损失补贴、担保资本投入、担保扶持基金、代管担保基金、担保减免税等方面都做出详细的规定。 5、《办法》充分反映了担保机构的收入特点,详细规定了各项收入的核算方法,包括:担保费收入、评审费收入、手续费收入、利息收入、追偿收入等,对指导担保机构科学合理地进行担保业务定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 6、《办法》在现有会计基本制度体系下,充分反映担保业务的或有性。尽管没有将担保业务纳入表内核算,但在表外设计了“担保余额变动表”和会计报表附注中的“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”。 7、《办法》对反映担保业务的基本指标做出了明确的内涵定义和外延描述,对统一担保行业信息标准、制定担保行业监管考核办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。 8、《办法》的制定和实施,为担保机构信用状况的评定,奠定了信息的充分性基础。
安博尔在持续三年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过程中,切实感到:担保行业的发展在中国不足十年,但是,在政府的大力推动和市场需求的作用下,作为准金融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。特别是杭州地区的担保业,得益于地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政府的有效扶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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